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及最新立法情况
建设法律体系可以分为横向、纵向两个部分,共同构成了建设法律法规体系。
横向是从法律法规调整的对象来划分的;纵向是从法律法规的表现形式(即法律的渊源)来划分的。
横向的建设法律又可以分为建设行政法律、建设民事法律以及建设技术法规三个部分。
建设法的构成(横向)
一、建设行政法律
计划法、税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市政公用事业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风景名胜区法、限制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法、各行各业监督管理法等
建设行政法律具有指令性、强制性、不平等性、灵活性等特点。
二、建设民事法律
(一)民法通则 (二)物权法 (三)建设合同法 (四)建设企 (五)住宅法
建设民事法律具有平等性、任意性、相对稳定性等特点。
三、建设技术法规
(一)设计规范
(二)施工规范
(三)验收规范
(四)建设定额
建设技术法规具有科学性、标准性、系统性、稳定性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