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14]80号 |
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管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29号)和财政部有关要求,我部将于2014年1-3月开展2013年度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将2013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管理”项目列为试点评价项目之一。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上报财政部,直接影响今后标准项目的申报和预算安排,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配合完成好各项评价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可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kjs.mep.gov.cn/hjbhbz/bzgl/index_1.htm查询)等环保标准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单位承担项目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对工作质量、内容、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对于2013年新立项项目,凡是尚未按《办法》规定和计划要求开展开题论证工作的单位,务必于2014年1月30日前向我部提交开题论证材料,配合环境保护部标准所于2014年2月28日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确定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各一名(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领导),并将名单(附件3)于2014年1月23日前报环境保护部标准所备案。
三、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各项表格(附件4),于2014年1月23日前将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及电子文件提交环境保护部标准所;2013年新立项项目需同时提交项目开题论证会纪要(扫描件),2013年已发布标准项目需同时提交项目专家审议会纪要(扫描件)。逾期未提交的,取消其申报2015、2016年度项目资格。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标准所 蔡木林
环境保护部科技司 李晓弢
联系电话:(010)84916191,66556215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环境保护部标准所)
邮政编码:100012
电子邮件:ml_cai@126.com
附件:1.主送单位名单
2.2013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管理项目名录
3.绩效考评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
4.2013年标准项目绩效评估调查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月22日
附件1
主送单位名单
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北京中色再生金属研究有限公司
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
东北大学
东华大学
东营市环境监测站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家环境保护工业污染源监控工程技术中心
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环境规划院
环境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辽宁省环境监控中心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瑞邦晟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四川大学
苏州大学
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天津内燃机研究所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天津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环境报
中国环境出版社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
中国皮革协会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保技术标准研究专业委员会
中科宇图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宁工程有限公司)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石油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环保设计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