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0年4月29日
2000年4月29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
第四章 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
第五章 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