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国际标准化工作细则
发文单位:机械部
文 号:机械汽[1996]52号c
发布日期:1996-1-16
执行日期:1996-1-16
发文单位:机械部
文 号:机械汽[1996]52号c
发布日期:1996-1-16
执行日期:1996-1-16
1 根据原国标发〔1985〕042号和技监局〔1992〕372号文件和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ISO/TC22道路车辆,ISO/TC77旅居挂车,IEC/TC69电汽车和电卡车”的国内技术归口工作,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标委)秘书处(挂靠在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其管理程序为:国家技术监督局一→机械部汽车司(以下简称汽车司)一→全标委秘书处—→各分标委秘书处
2 全标委秘书处的任务
2.1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汽车司对有关ISO、IEC归口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组织全标委下属各分标委,搞好各ISO/TC(技术委员会)和SC(分技术委员会)的国内归口工作。
2.2 提出或调整负责归口的ISO、IEC各TC、SC相应“P”、“O”成员身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