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 521-2004)(2004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的评定。
2 总 则
2.1 目 的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的确定提供评定依据。
2.2 鉴定原则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2.3 鉴定人
应当由法医题职称以上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