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源审计的程序
1 节能主管部门编制年度能源审计计划,明确相应的能源审计单位,并将计划下发给能源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
2 能源审计单位根据节能主管部门的计划,做出实施能源审计的具体工作方案,确定能源审计的目标和具体内容,并通知被审计单位。
3 被审计单位应按照能源审计单位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积极配合能源审计单位,做好能源审计工作。
4 能源审计单位应在审计工作完成后,十五日之内向节能主管部门及被审计单位提出能源审计报告。
5 被审计单位应在审计工作完成后一定时间内把整改情况反馈给节能主管部门及能源审计部门。
6 能源审计单位应对被审计单位定期回访,监督整改,并将其整改效果反馈给节能主管部门
能源消耗数据的核定方法
1 能源消耗计算的时间区段与产品产量计算的时间区段一致。
2 企业外购能源的品质和折标准煤系数,以实测或国家标准为准。
3 产品能耗的核定要考虑生产过程中外协加工部分的能源消耗。
4 企业能源审计时应编制企业能源消费实物平衡表或企业能源网络图。
5 能源消耗的数据核定应分品种进行非生产系统用能与损失能源量的计算,并对其合理性加以分析,采用合理的方式分摊到产品的企业能源消耗指标中。
6 产品能耗分析必须具有可比性,不同原料、不同生产工艺、消耗不同能源等所生产的产品,不能进行简单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