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邵武三期2×660MW项目由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福建华电邵武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第二批辅机(集团)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福建华电邵武能源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第二批辅机(集团)(见下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备注 |
1 |
CHDT016/14-FJ-0201 |
吸风机 |
|
2 |
CHDT016/14-FJ-0202 |
气力除灰系统 |
|
3 |
CHDT016/14-FJ-0203 |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
|
4 |
CHDT016/14-FJ-0204 |
尿素水解制氨系统 |
五、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福建华电邵武三期2×660MW项目。
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2014年7月,福建华电邵武三期2×660MW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福建省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复函》(国能电力〔2014〕360号)。2015年2月10日获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电邵武电厂三期项目核准的函》(闽发改网能源函〔2015〕23号),项目通过核准。
2015年4月21日,项目开工决策通过集团公司备案(中国华电火电函〔2015〕151号)。工程初步设计收口报告通过电规总院审查并取得初设审查意见(电规发电〔2015〕657号)。现已完成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施工现场正开展“五通一平”和桩基施工。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600MW级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机组辅机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本次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进口设备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国产设备必须由生产厂家参与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8.投标人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以上为二辅招标设备通用的资质要求,以下为二辅招标设备其他特殊要求:
序号 |
标段设备名称 |
数量 (台/套) |
投标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
1 |
吸风机 |
4 |
投标方必须具备660MW及以上机组配套锅炉吸风机至少8台、2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 |
2 |
气力除灰系统 |
1 |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 2.投标方的产品应在600MW及以上机组工程有6台机组运行并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如有技术引进方或与其合作的国外技术支持方,必需由国外技术引进或支持方负责本设备的性能保证。 |
3 |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
2 |
投标方应具备4套600MW级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机组并成功运行3年及以上有良好的运行业绩的工程业绩,以证明其安全可靠。 |
4 |
尿素水解制氨系统 |
1套 |
投标方应具有尿素水解制氨系统在300MW机组及以上有二个以上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良好运行业绩,以证明其安全可靠。 |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媒体:未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2.公告时间:2015年8月28日至9月3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8日至9月3日下午17:00整时止。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单位:元) |
投标保证金 (单位:万元) |
1 |
CHDT016/14-FJ-0201 |
吸风机 |
2701 |
15 |
2 |
CHDT016/14-FJ-0202 |
气力除灰系统 |
1501 |
9 |
3 |
CHDT016/14-FJ-0203 |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
2801 |
15 |
4 |
CHDT016/14-FJ-0204 |
尿素水解制氨系统 |
3201 |
19 |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
4.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发至,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5.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5年9月21上午9:00整。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