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486/13
招标编码:CBL_20150827_171410722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山西
招标人: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
受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二期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 水箱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二期2×350MW热电联产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第一批设备,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备注 |
1 |
CHDT486/13-SB-0801 |
水箱 |
详见技术规范 |
四、项目概况
5.1 项目法人: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2 本期建设规模:2×350MW热电机组
5.3 建设类型: 电厂新建
5.4工程计划(形象)进度:2015年3月开工。
5.5工程依据: 该项目的计划已获得集团审批。
5.6 资金来源: 有项目及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5.7 水厂厂址: 山西省忻州市开发区忻台路符村西
5.8交通运输: 铁路或公路运输至施工现场。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各投标单位应按以下资格条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单独装订成册,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6.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6.2投标人持有国家机关登记认可的施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6.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012年-2014年度应连续盈利,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6.5 投标人在2012-2014年至少五项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需要提供业绩表、合同文件、用户证明。
6.6 投标人在2012-2014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7 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6.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9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前应加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
6.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公告时间: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1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1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
2、每套招标文件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水箱标段标书费为:1000元(人民币):
3、购买招标文件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