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6-15400002N099
招标编码:CBL_20150824_17093177
开标时间:2015-09-21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青海
招标人:中广核太阳能德令哈有限公司
中广核太阳能德令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德令哈50MW光热项目热传储热系统EPC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广核德令哈50MW光热项目热传储热系统EPC采购。
1.2项目概况:
中广核德令哈50MW光热发电项目厂址位于青海省德令哈市西出口太阳能产业园区内,距离德令哈市约7公里,老G315国道以北,柏树山以南,本期占地面积约2.5km2。厂址区域地貌为戈壁滩,地势北高南低,海拔约为3000m,南北向自然坡度约为3%~4%,东西向自然坡度小于1%。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MW,其中本期建设50MW。本项目采用抛物面槽式(PTC)导热油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建设190个槽式集热器标准回路,设置一套双罐二元硝酸盐储热系统(储热容量满足汽轮发电机组满负荷7.5小时的运行需要),并设计、建设一套50MW规模的中温、高压、一次再热的水冷汽轮发电机组。
全厂划分为太阳场(简称SOF)、热传储热岛(包括导热油系统、蒸发系统、储热系统,简称HTF/TES)、常规岛系统(简称BOP)三个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建设,由招标人聘请业主工程师、基础设计单位、监理公司一起对项目进行整体管控。
2、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次为德令哈50MW光热项目进行热传储热系统EPC总承包采购,包括电站导热油系统、蒸汽发生系统、熔融盐储热系统及配套的辅助工程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并产出合格品质的蒸汽,以及对运维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u导热油系统:主要由导热油循环系统,导热油防凝系统,一套导热油再生系统及氮气定压系统、冷却水系统等组成。
u蒸汽发生系统:包括预热器、蒸汽发生器、过热器和再热器,蒸汽发生系统还包括再热器前的低压蒸汽汽水分离器、加药系统、取样系统及排污系统等辅助系统。
u熔盐储热系统:主要由冷热熔盐储罐、油盐换热器、3台冷熔泵、3台热熔融盐泵、化盐系统、氮气保护系统等设备组成,储热容量1300MWh。
3、投标人资格: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每一方)须为独立法人,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每一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应提供近三年(2012-201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平均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每一方)须通过以下体系认证:
u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u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或GB/T
u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或GB/T
5)资质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u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u “电力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u “冶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u “轻纺行业(纺织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u “核工业行业(反应堆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u “军工行业(船舶制造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u “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u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6)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须具有以下业绩:
近8年内完成并投入运营至少2个,单个合同金额在3亿元以上的EPC总承包项目(化工石化生产装置、或电力工程、或冶金工程、或核电及反应堆工程、或船舶制造工程),投标人应提供业主证明。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人通过其分包商须具有的资质和业绩;
u压力容器设计许可:A1、A2、A3类压力容器;
u压力管道设计许可:GC、GD类压力管道;
u单台不小于36000吨液态介质储罐工程详细设计业绩;
u近8年内至少具有2个项目总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的化工石化生产装置(不包括化工自备电站、动力岛工程、化工项目公用工程及储运系统)详细设计业绩;
u至少1个50MW光热电站的熔融盐储热详细设计业绩。
u独立完成的单台不小于36000吨液态介质储罐施工业绩;
u近8年内,至少2个独立完成的项目总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的化工石化生产装置(不包括化工自备电站、动力岛工程、化工项目公用工程及储运系统)的施工总承包完工业绩。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 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选择母公司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或直接废标;
9)同一控股企业(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全资子公司不得超过两家。如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依照购买招标文件的顺序,由前到后接受前两名投标人的投标。
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 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5年08月24日至2015年09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
(3)购买标书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b)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的证明文件;
d)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具有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包含电子版)的售价为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千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50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09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一名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cgym@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