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YZB2015-162
招标编码:CBL_20150824_17066440
开标时间:2015-09-28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西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拉洛水利枢纽及灌区管理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已由水利部以水总[2014]4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拉洛水利枢纽及灌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登录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藏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机电节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境内,工程开发任务是灌溉、生态建设,兼顾发电和防洪,为促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创造条件。
拉洛水利枢纽具有年调节水库,建两个电站,一为拉洛水电站,为具有年调节能力的坝区引水式电站;另一为德罗水电站,在拉洛水库加木扎垭口取水,建隧洞引水至德罗,采用无压引水式发电。拉洛水利枢纽两电站总装机容量为42MW,其中德罗电站装机两台,单机容量20.0MW,最大出力22.5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0.739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1849h;拉洛电站装机2台,单机容量1.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0.108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5387h。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德罗水电站机电设备和拉洛水电站机电设备。
德罗水电站机电设备工作内容包括:
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括2台套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2台套调速系统、2台套励磁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指导工作,并向买方提供机电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设计、见证、验收、培训及协调等所需的服务工作。
桥式起重机设备包括1台套75t/20t单小车(主、副钩各设一台小车)桥式起重机、1台套10t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工厂装备及试验、图纸提供、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指导工作,并提供工程设计、见证、验收、培训及协调等所需的服务工作。
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包括:技术供水系统、厂内排水系统、透平油、绝缘油系统、中、低压压缩空气系统、水力量测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指导工作,并提供工程设计、见证、验收、培训及协调等所需的服务工作。
电气一次设备包括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110kV全封闭组合电器(GIS)、厂用变压器、10kV高压开关柜、0.4kV低压开关柜、动力(照明)分电箱、10kV共箱封闭母线,柴油发电机组、各种规格电力电缆、桥架、各种规格的照明器具等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指导工作,并提供工程设计、见证、验收、培训及协调等所需的服务工作。
电气二次设备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系统、控制电源系统、图像监控系统、公用设备控制设备以及通信系统设备等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指导工作,并提供工程设计、见证、验收、培训及协调等所需的服务工作。
消防暖通及生活给排水设备包括:各类消防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风机及控制设备、采购设备、 除湿机、防火阀和各类风口、防雨百叶窗、污水处理装置等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指导工作,并提供工程设 计、见证、验收、培训及协调等所需的服务工作。
拉洛水电站机电设备工作内容包括:
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括2台套卧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2台套调速系统、2台套励磁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指导工作,并向买方提供机电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设计、见证、验收、培训及协调等所需的服务工作。
桥式起重机设备包括1台套20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工厂装备及试验、图纸提供、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指导工作,并提供工程设计、见证、验收、培训及协调等所需的服务工作。
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包括:技术供水系统、厂内排水系统、透平油、绝缘油系统、中、低压压缩空气系统、水力量测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指导工作,并提供工程设计、见证、验收、培训及协调等所需的服务工作。
电气一次设备包括升压变压器、厂用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动力(照明)分电箱,柴油发电机组、各种 规格的电力电缆、电缆桥架、各种规格的照明器具等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指导工作,并提供工程设计、见证、验 收、培训及协调等所需的服务工作。
电气二次设备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系统、控制电源系统、图像监控系统、公用设备控制设备以及通信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指导工作,并提供工程设计、见证、验收、培训及协调等所需的服务工作。
消防暖通及生活给排水设备包括:各类消防设备、风机及控制设备、采暖设备、除湿机、防火阀和各类风口、防雨百叶窗、污水处理装置等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指导工作,并提供工程设计、见证、验收、培训及协调等所需的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水电站独立供货能力,且在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水电站机电设备成套项目;
(3)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2机电设备分供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同类设备的销售及运行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2)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3)所提供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
(4)应具有近五年内独立设计和制造过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的水轮发电机组的经验。
(5)应具有近五年内独立设计和制造过额定电压110kV及以上、断路器额定开断电流等于或大于31.5kA的GIS。
(6)应具有近五年内独立设计和制造过相同电压等级、相同类型、相近容量的变压器。
(7)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供货商应为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研发制造专业厂家或具有计算机监控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公司;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系统、控制电源系统、图像监控系统等的供货商,应具有近五年内独立设计和制造过用于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的水轮发电机组和110kV开关站规模的水电站的上述系统。
(8)通信系统设备供应商应具有电信行业入网许可证。
(9)火灾报警系统设备供应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消防 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消防设计乙级资质,具备成套提供消防设备的能力、水电工程消防及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成功的中标经历和安装调试的业绩和经验。 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行业部门规定的相关设备生产、销售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派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5年内独立承担的水电站机电设备成套项目业绩证明(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件于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拉萨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8日10:00整,地点为西藏自治区。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投标预备会定于2015年9月11日10:00整在西藏自治区拉(登录后查看)召开,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