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TXNY-CWEME2015HBLGH001
招标编码:CBL_20150820_171279553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湖北
招标人:大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清洁能源部)大唐湖北新能源龙感湖风电项目工程
风力发电机组及塔架招标二次公告
1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大唐湖北新能源龙感湖48MW风电项目
1.2 标的名称:风力发电机组及塔架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1.4 建设地点:详见技术规范
1.5 建设规模:详见技术规范
1.6 计划工期:详见技术规范
1.7 工程简介:详见技术规范
1.8 招标人:大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1.9 招标代理机构
1.10 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数量、技术规格、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要求等)
招标 |
标的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
交货 |
交货 |
备注 |
DTXNY-CWEME2015HBLGH001 |
大唐湖北新能源龙感湖项目风电机组及塔架 |
单机容量2.0MW |
台/套 |
24 |
2015年10月至2015年11月末 |
车板交货 |
风机点位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7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除风机供应商相应资质外,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序号 |
要求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注册资本金 |
无要求。 |
3 |
供货业绩 |
风机具有销售、设计、制造相同或类似设备总容量300MW的业绩。新型塔架具有样机业绩。 |
4 |
运行业绩 |
风机具有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新型塔架具有样机运行经验。 |
5 |
检测鉴定报告 |
投标机型具有相关机构的检测报告。 |
6 |
施工业绩 |
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在风电项目施工300MW以上业绩 |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未曾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3.2 发售时间: 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31日。(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9月8日(暂定)。
4.2 送达地点:待招标代理机构最终通知。
4.3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中广核安徽全椒猫头山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08-20招标编号:0733-157404640701
招标编码:CBL_20150820_16994675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安徽
招标人:中广核全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广核全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作为下述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广核全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下述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项目简介:
招标项目名称:中广核安徽全椒猫头山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具体详见第II卷 技术规范。
项目容量为50MW。
资金筹备情况:项目所需资金已到位。
现场踏勘:
(1)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实地考察情况,结合招标文件数据资料,慎重选择投标机型,并制订出合理的道路运输方案。未进行现场踏勘而提供的投标方案,招标人有权拒绝。
(2)现场踏勘联系:投标人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后,由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现场踏勘时间。
(3)投标人应按时到达项目现场附近招标人指定的公共交通可到达的市县,与招标人会合后,应服从招标人的组织,不得自行踏勘。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费用,并对自身员工安全负责。
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企业。注册资金要求人民币不低于一亿元,外币不低于1000万美元或等同金额。
(2)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在国内单机容量2000KW及以上级别风电机组设备的年产能力不低于100 台。
(5)投标人应已有风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在中国境内生产、安装的兆瓦级风电机组已有不少于100台通过试运行考核并安全稳定运行。
*投标人必须满足所投标段的以上全部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2015年8月20日起每日9:00至11:00、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万元)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作废标处理。
定于2015年9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地点在北京市。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