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PG-201504
招标编码:CBL_20150816_16897296
开标时间:2015-09-10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四川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四川雅砻江锦屏水电站消防站节能设备和器材采购
合同编号:JPG-201504
自筹资金建设,现对锦屏水电站消防站节能设备和器材项目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1.1 工程概况
锦屏电厂按“一厂两站”模式统一管理锦屏一级和锦屏二级两个电站。
锦屏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和木里县境内,是雅砻江干流(卡拉至江口河段)五个梯级中的龙头电站,距西昌市130km。锦屏二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盐源、冕宁三县交界处的雅砻江干流锦屏大河湾上,上游为锦屏一级水电站,下游为锦屏二级水电站。锦屏一级、二级水电站相距约26km,厂房水轮机安装高程相差约314m,两站使用环境条件略有差异;锦屏一级、二级水电站装机容量8400MW,是川电外送的主要电源点之一。电站的开发任务主要是发电,在系统中承担调峰及调频任务,按无人值班原则设计。
1.2 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锦屏水电站消防站节能设备和器材的采购、运至工地指定地点、现场组装调试、并根据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对供货产品送检及培训等。
1.3 招标人
现场管理单位为锦屏水力发电厂。
1.4 资金来源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1.5 投标人资格
1.5.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消防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若为生产厂家投标,其注册资金必须为1000万元及以上;若为经销商投标,其注册资金必须为100万元及以上,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复印件;
1.5.2 若投标人为产品生产厂家,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消防设备(器材)的制造或生产;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消防设备(器材)的销售;
1.5.3 若投标人为产品生产厂家,其须具有消防车的设计、制造能力及供货业绩;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其所供货的消防车的生产厂家须具有消防车的设计、制造能力及供货业绩(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
1.5.4 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的消防设备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
1.5.5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提供2012~2014年度财务报表);
1.5.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6.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1.6.2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复印件(若有)。
1.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1.6.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1.7 公告媒体
未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1.8 资格审查
评标开始后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对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9 招标安排
1.9.1 本招标文件定于2015年8月17日~2015年8月21日北京时间9:30~11:30、14:00~17:0发售,每套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若有意参加投标,请准时前往购买。
联系人:陈一名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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