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靖边龙洲风光互补二期45MW光伏发电工程(一阶段)光伏专用线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陕西靖边龙洲风光互补二期光伏发电工程建设容量为45MW,场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华能陕西靖边风电场内,距靖边县城约14km。本期(一阶段)30MW工程计划2015年9月开工建设,今年12月投产,接入已建成的华能陕西靖边风电场三期、四期35kV 母线上,互补并入陕西电网。
1.2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30MW光伏电站光伏专用电缆采购。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电缆制造商。
2.2、申请人2011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3项光伏专用电缆供货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以所附业绩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复印件中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中请保留数量)。
2.3申请人具有国家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如无相应证书,请出具相关证明;同时须提供光伏专用电缆德国TUV认证。
2.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5、申请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6、申请人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3.2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5年8月12日9:00起至2015年8月18日17:00止,登陆华上传资格预审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有关资质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如有)、业绩汇总表及相关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报名资料应清晰可辨、条理清楚,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购买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3 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3.3.1购买资审文件时,申请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资审文件的购买。申请人须分标段购买资审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段的资审文件费用。
3.3.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3.3支付成功后,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3.4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联系。
3.3.5资格预审文件费:每套1031元。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须在2015年8月23日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至邮箱。逾期提交的或不符合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提交方式:以电子邮件(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 “××项目”招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方式提交,申请文件中的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2003版)文件发至邮箱。不接受传真。不按要求提供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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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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