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M-TYNZB-2015-010
招标编码:CBL_20150812_16804713
开标时间:2015-09-03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8000万元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人: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M-TYNZB-2015-010
受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对其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辅助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辅助设备采购;
1.2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市西北约15km处红星二场;
1.3建设规模:装机容量为20MW(一期);
1.4招标内容和范围:
(1)本招标项目的内容及范围包括以下3个合同包的内容:
序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1 |
合同包1 |
电子围栏、视频监控系统采购 |
包括电子围栏系统元件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还包括提供对设备安装、现场试验、调试、验收的指导与监督以及对招标人人员的培训,并提供图纸等技术文件(包括调试和试验步骤及操作与维修手册等)。 |
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元件的设计与配置、包装、运输、保险、现场交货,负责工厂验收试验、现场设备安装、调试、现场验收试验,并提供培训、技术详图和文件(包括调试和试验步骤及操作与维修手册等)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
(2 )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合同包。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交货时间、地点:计划于2015年9月20日前将招标设备运至中闽哈密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3、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拟投标的设备应具备在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已有至少3套的使用业绩,以证明设备安全稳定可靠。
(3)投标人应能提供国家授权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招标设备相类似(或相当)类型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书。其中合同包2要求设备具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3C认证证书和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4)2012年8月至今,投标人拟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5)2012年8月至今,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未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获取招标文件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2日至2015 年8月17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评标办法
(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形式,汇到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帐上注明为“HM-TYNZB-2015-010 (合同包 )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1:伍仟元人民币;合同包2:伍仟元人民币;合同包3:贰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陈一名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cgym@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