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NYGG-2015044
招标编码:CBL_20150812_16818538
开标时间:2015-09-02
所属行业:环保,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湖北
招标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电厂三期2×105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位于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东北面约2km黄家矶上游南岸。
本期建设规模为2×1050MW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凝汽式火力机组,同步建设脱硫系统、脱硝装置,是在已有一期、二期机组扩建端场地上进行的扩建工程。
1.2 本次招标的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老厂污泥处理站及附属工程的土建及安装工程;本标段范围内材料(除甲供外)的供货;本标段内的场地平整及硬化;本标段范围甲供设备、材料代保管(包括卸车、搬运、仓储、保管和发放);本标段工程施工用电及施工用水及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本标段内起吊装置等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取证工作。
包括所安装设备的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和污泥处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调试工作按《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5437-2009的规定执行),含接入老厂原有系统的调试。投标方应保证老厂污泥处理站的功能完整、能满足独立运行并达到出水合格、污泥脱水达标的要求。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
2.1.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审计机关审验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2.1.4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承担过火电机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
2.1.5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6人员要求:投标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二级建造师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定于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21日发 售,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本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