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系统
项目编号:BDACGZX-2015-002
采购人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26号嘉捷产业园28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3号(老管委会小红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内容概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现委托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系统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共分为两包。
第一包:采购PM2.5监测仪和PM10监测仪各一台。
第二包:两个环境空气质量观测站。主要设备包括:多组分低碳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C2-C6)、多组分高碳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C6-C12)、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H2S/SO2分析仪、NH3/NOx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等,并负责站点的建设及日常运维等工作。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用途:环境保护监测
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定;
3、第一包投标人须提供PM2.5监测仪、PM10监测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适用于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如原厂仪器供应、原厂配品配件供应、原厂支持的售后服务等);
第二包投标人须提供多组分低碳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C2-C6)、多组分高碳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C6-C12)、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H2S/SO2分析仪、NH3/NOx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适用于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如原厂仪器供应、原厂配品配件供应、原厂支持的售后服务等);
如投标人提供的系代理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则必须同时提供该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人提供的在线监测设备如为进口设备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德国TÜV认证或美国EPA/ETV认证或英国MCERTS认证等国际知名认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所有资质文件,资料不齐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投标人两包均报名,需分别提供两份报名资料。
注:被授权人不得在其他公司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一并归档备案。
本项目预算:第一包:80万元。第二包:620万元。
投标保证金:第一包:1.6万元。第二包:6.2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于2015年8月20日下午17:00截止。(流程附后)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3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2015室(老管委会小红楼,地铁亦庄线万源街站A1出口向西200米)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通过报名时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
答疑时间:2015年8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答疑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开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第一包评分因素:价格30分;综合实力10分;类似业绩10分;响应程度4分;技术33分(含设备参数偏离、设备选型等);安装方案3分;运行维护方案3分;质保期3分;售后服务承诺4分。
第二包评分因素:价格30分;综合实力10分;类似业绩10分;响应程度4分;技术28分(含设备参数偏离、设备选型等);项目组织实施计划6分;校准及运维方案3分;人员配备3分;质保及服务承诺4分;培训方案2分。
项目联系人:仲婉青
联系方式:010-67889863010-67877302010-67881492(传真)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