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林念修透露,争取到2018年,架构形成全国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络,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基本实现全流程在线交易、信息公开和动态监督,为规范发展招标投标市场,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助力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做出新贡献。
7月30日,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主办的中国“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论坛举行。论坛上,林念修指出,互联网与经济社会的融合创新,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
据论坛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内首个招标服务平台——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将于今年9月正式开通,国内1300多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均可与其连接,实现信息共享。社会公众也可在该平台上注册,对关注的每一个招投标项目进行全程监督,以实现“阳光招投标”。按照电子招投标体系的发展规划,明年底,全国基本形成电子招标投标及其市场信息共享网络系统;2018年底,全国招标采购项目须全部实现互联网电子化交易。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李亢作在发言中表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发改委就电子招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编制“互联网+”招标采购实施计划。二是完善配套制度标准。三是构建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体系。四是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五是拓展国际交流合作。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李小林表示,“互联网+”招标采购是招标投标制度的本质要求和互联网特性的有机与必然的结合。李小林在发言中提出,第一,交易平台必须坚持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向,这是电子招投标生存发展的基础;第二,在“互联网+”招标采购战略行动中,要根据国务院的行动计划,充分应用大数据的先进理念及技术和资源。李小林说,电子招标平台应当按照市场化与专业化、标准化与个性化相互结合,以及开放、互联、共享、透明、高效、融合的要求,努力推进互联网技术、招标采购业务和组织监管体系三者之间实现深度融合、协同一体高效运行。
据悉,2013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对系统架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交易安全,以及监督管理等作了全面规定,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自去年8月以来,国家发改委先后批准了深圳、昆明、湖北、湖南、浙江、福建、甘肃、广州等地的政府电子招标投标综合试点,通过试点推出了“互联网+招标投标”的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