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HYZB2015-123
招标编码:CBL_20150810_16758792
开标时间:2015-09-01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20万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人:灵寿县新能源办公室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农村能源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石发改农经〔2015〕52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农户自筹,招标人为 灵寿县新能源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三圣院乡白马岗村,青同镇北白石村、南贾良村,燕川乡东庄村
规 模: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665个
供货安装期:40日历天
招标范围:太阳能热水器的采购及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家,经营范围包含生产、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等内容;
3.2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新能源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3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4同类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近三年(2012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1日)太阳能采购安装的业绩一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至 2015 年 8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0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5)检验报告;
(6)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7)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9 月 1 日 9 时 0 分,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