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节能(郯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山东省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核准批复文号:临发改政务【2015】88号),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30%,贷款70%。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在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设计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400吨,年总处理14.6万吨。建设1条4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1台40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1台额定7.5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带SNCR系统的“半干法机械旋转喷雾脱酸+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红线外1米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配合试运行、性能质量保证、修补缺陷等,包括绿化、景观及照明、二次装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
本项目红线外1米外的从省道至厂区红线的道路、给水、排水管线工程、施工电源等工作。
本项目红线外1米外配套设施的配合设计、施工配合。
不包括详勘。
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
(1)设计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优化、施工图、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图编制等,含绿化、景观及二次装修设计。
(2)采购:承担上述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所需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验收和仓储保管。不包括整套启动试运行材料的采购及保管。
(3)施工:本项目上述范围内,根据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所有土建及安装施工工作。
(4)调试以及配合试运行工作:包括单机调试、系统无负荷调试、系统带负荷调试,配合性能测试等工作。
(5)修补缺陷:承担缺陷责任期内修补缺陷的工作。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9月9日(项目基础施工)
计划初步完工日期:2016年10月30日
计划通过竣工验收日期:2016年12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或电力行业火力、新能源发电乙级)设计资质,可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并具有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服务能力。
3.3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今应具有与本次招标工程性质和规模类似的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备成套业绩。
3.4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文件(加盖公章):
(1)报名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介绍信或授权书;
(2)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7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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