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OITC-G1501394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招标人)的委托,就水下机械手系统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1、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所在地址得到进一步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货物分为1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 | 简要要求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第 1 |
水下机械手 | 1 套 | 25.4 万美元 | 用途:用于水下作业试验及水下作业技术研究。 | 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交货 |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50%以上),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3)投标人应提供自身的资质、资格文件。与其相关的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等的资质、资格文件不予考虑。
4)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以及技术标书中的相应资质要求。
5、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在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请乘大厅中间的电梯)1507室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包,如需邮寄另加100元的邮资费用,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标书人自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售后不退。
6、投标商如果对本招标文件有质疑,可以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否则,视同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
7、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8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513会议室,并须附有不低于投标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以招标机构为承受人。并须附有不低于投标金额1.5%的投标保证金,以招标机构为承受人。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兹定于2015年8月12日上午9:30在至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513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招标机构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邮 编:100142
电 话:68725599-8442传 真:68458922
电子信箱:wangjun@osic.com.cn联系人:王军
人民币支付银行:
开户名(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帐号:862081657710001
外币支付银行:
开户名(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NAMEOFTHECOMPANY:THEORIENTALINTERNATIONALTENDERINGCOMPANYLTD.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BANK:BANKOFCOMMUNICATIONSBEIJINGBRANCHFUWAISUB-BRANCH
帐号:110060239012015620014
ACCOUNTNO.:110060239012015620014
SWIFTCODE:COMMCNSHBJG
采购人名称: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南塔街114号邮编:110016
电 话:024-23970459
备注(推保证金手续,应在评标结果发布后办理):
1、以支票、汇票、电汇支付的投标保证金,须开具一张以“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为抬头的收据并加盖原付款公司的财务章(请注明招标编号):
(1)如需采用转账支票形式退还(仅限北京市的付款公司),请委派专人携带上述开具的收据后提交给我公司,方可办理转账支票退还手续:
(2)如需采用电汇形式退还,请将上述开具的收据连同原付款公司的收款信息寄至我公司,方可办理银行电汇退还手续。2、以银行保函支付的投标保函,请委派专人携带授权书至我公司,领取银行保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