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50804_16612285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四川
招标人:攀钢供应分公司
鞍钢招标成都分公司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机械设备供应部减速机等机械设备备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详见: 机械设备供应部公开招标明细表)
序号 | 标书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GZPGJX15070301 | 横移电机等 | 8 | 贾东霖 | 13648163336 |
2 | GZPGJX15070302 | 减速机 | 1 | 贾东霖 | 1364816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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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要求
3.1交货时间:详见附表。
3.2运输方式:不限,费用由卖方承担。
3.3送货地址:买方指定地点。
3.4付款方式描述:
3.4.1招标人供应平台的合格供应商付款方式:属于招标委托人供应平台的合格供应商,货到验收合格并取得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办理结算。
3.4.2非招标委托人供应平台的合格供应商在货到验收合格,同时上机使用3个月后并依据使用单位出具相关使用合格报告,供应商方可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办理结算。非招标委托人供应平台的合格供应商需收取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退还。
3.4.3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以质量保证期作为验收期限;双方对质保期无约定的,在买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上机使用起一年内买方可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三年。
3.5履约担保
3.5.1缴纳形式:现金或委托代扣应付账款。
3.5.2需提供合同金额5%的履约担保,但不低于人民币叁万元。在规定时间内向合同签订部门缴纳。其中,招标人供应平台的合格供应商且已交纳年度保证金或同意在欠款额中扣除的,可不再缴纳。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注册资金要求详见附表。
4.1.2生产型企业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制造、质量、成本、服务、管理和资源优势,贸易型企业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资金、渠道、供货和服务优势。同时具备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4.1.3生产型企业须获得本项目相应的产品、行业、服务认证、许可和资质,原则上应提供所供产品在第三方使用业绩证明和交易证明(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生产型企业和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必须提供本企业(所属企业)产品。
4.1.4生产型企业须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所需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
4.1.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1.6如投标方为代理商,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应具备所报品牌厂商授权委托。
4.1.7如投标方为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企业必须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所需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流通型企业原则上应提供所供产品在第三方使用业绩证明和交易证明(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4.1.8非招标人供应平台的合格供应商还必须提供廉洁供应承诺书,近三年无违法违纪澄清书。
4.1.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文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2非招标人供应平台的合格供应商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认证证书、行业许可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2.3非招标人供应平台合格供应商的投标人,应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4非招标人供应平台合格供应商的投标人,应提供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4.2.5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4.2.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3 本批项目中若品牌为进口品牌,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书和原产地证书或提供有效品牌授权证书和质量保证书等证明其产地、实际制造厂及质量的证明文件。
5.招标文件购买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4日至8月10日下午17:00,详见附表(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持下列文本购买招标文件(异地投标人可通过发送扫描件方式报名):
⑴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⑵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说明:须注明购买招标编号、名称);
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含资料费),售后不退。属于招标人供应平台的合格供应商且已交纳年度标书费的,可不再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通过银行缴纳标书费,并将交款凭证扫描后发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机构财务部门确认资金到帐后,负责开具发票。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附表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