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丹东金山热电厂(2×300MW)铁路专用线新建工程铁路专用线电气化系统招标,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法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内容及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丹东金山热电厂(2×300MW)新建工程为沈阳金山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型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2008年8月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同意建设,2009年9月20日开工建设,2012年9月1号机组投产发电,2012年12月2号机组投产发电。铁路专用线新建工程2015年4月21日开工建设,根据沈阳铁路局总工程师室组织召开的《丹东金山热电厂新建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要求:“电厂站宜按电化设计”,请建设单位考虑专用线电化与沈丹项目同步实施”。需要铁路专用线同步上电气化设施。根据铁路工程的进展情况,近期准备进行丹东金山热电厂(2X300MW)铁路专用线新建工程(补充电气化)总承包工程招标工作,目前招标书已审核完毕具备招标条件。 六、资金来源 由项目法人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投标人资质资格。资格审查资料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有:(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2)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及以上(3)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具有近10年来相似类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1项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备查: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证、法人其授权委托书。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 2015年7月30日-8月5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7月30日-8月5日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金额如前附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 4、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连同标书费汇款单复印件发至我公司联系人邮箱,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后,将开通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5、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5年8月20日上午9;00时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丹东。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