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大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2015年承揽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4机组低氮改造项目所需执行机构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项目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
1、项目简介: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4机组装机容量为340MW,于2003年投产。锅炉系东方锅炉厂制造的DG1025/18.2-Ⅱ14型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双拱形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Π”型露天布置,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尾部双烟道,燃煤“W”型火焰炉。
2、招标范围:
序号 |
单位 |
数量 |
名称 |
1 |
支 |
24 |
热电偶温度计 |
2 |
套 |
1 |
DCS控制系统 |
3 |
套 |
1 |
热控电源柜 |
4 |
台 |
48 |
C\F挡板执行机构 |
5 |
台 |
2 |
二次风旁路挡板门 |
6 |
个 |
4 |
监控系统摄像头 |
7 |
米 |
6500 |
热控控制电缆 |
8 |
米 |
6500 |
热控电源电缆 |
9 |
米 |
60 |
热控电源柜电源电缆 |
3、资质及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是具有本项目所采购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近三年有三个及以上类似供货业绩。如果是制造厂商,其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如果是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3.3在过去承接同类型工程项目,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4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3.5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方人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
4、计划工期及实施地点: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5年9月初,工期35天(具体开工时间根据业主机组检修工期安排确定);
实施地点: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
5、招标文件的发售: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并要求提供发包人联系方式)、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于2015年7月30日起至2015年8月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8: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湖南
7、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陈麦玲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麦玲
电话:15210323921 010-5285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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