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就雅安市铜头引水工程Ⅱ标水泥采购进行招标,现公告如下: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方式
雅安市铜头引水工程为一引水灌溉、供水工程,工程从芦山境内宝兴河干流铜头电站尾水处取水,引渠线路顺宝兴河而下,绕飞仙关、经多营、跨陇西河、沿蒙山南麓山脚至名山金鸡桥,绕凤鸣至草坝后分草坝、合江支渠。工程经天全县横跨芦山县、雨城区、名山县两县一区,覆盖乡镇有新华乡、飞仙关镇、多营镇、北郊乡、凤鸣、草坝、合江乡共7个乡镇。
已建华能铜头电站位于宝兴河下游芦山县的铜头场,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02°53′,北纬30°09′。铜头引水工程水闸位于铜头电站尾水出口下游灵关河电站坝址处,水闸以上控制集雨面积3057km2,引水工程全长约44.325km。
目前项目所需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进行招标。
2.2招标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2.2《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2.2.3《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3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所需水泥的生产、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2.4招标文件的获取
2.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8月6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盖章投标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加盖红章),或以上文件的扫描件发至联系人邮箱确认后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应在2015年8月5日17:00时前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进行联系,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传真,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
2.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以现金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发票仅提供收据。
2.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可实行电子版发售
2.5投标文件的递交
2.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上午 10:20。
开标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
2.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6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1),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注: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标书前必须登陆网站注册。不注册的投标人将难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人必须先在网站注册为会员并获取了密匙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投标工作,详情咨询相关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136-91077250
Q Q : 1051008819
邮箱:mayou6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