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金额:19000万元
所属地区:山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南部热电联产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工程(太原段)供热主干线及中继泵站工程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5]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热力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晋源区境内,工程总投资额约19000万元, 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其中:供热主干线工程分为四个标段,中继泵站工程为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 直埋敷设主管径DN1400热力管道,长度约3.1km; 工程投资额约3000万元。
第二标段: 直埋敷设主管径DN1400热力管道,长度约4km; 工程投资额约4000万元。
第三标段: 直埋敷设主管径DN1400热力管道,长度约4km; 工程投资额约4000万元。
第四标段: 直埋敷设主管径DN1400热力管道,长度约4km; 工程投资额约4000万元。
第五标段:太原市南部热电联产清洁能源集中供热2#中继泵站工程,本项目位于晋源区境内,占地面积19600㎡,安装循环水泵8台。工程投资额约400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热主干线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系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中继泵站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系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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