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JZB2015-194
招标编码:CBL_20150727_1641661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除污器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除污器采购项目(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2.2 供货地点:长春市
2.3 供货期要求:按甲方要求
2.4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生产许可证。(报名时需提供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标准。
3.5提供本企业2012、2013、2014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业绩要求:在2012年、2013年、2014年有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须具有全额资金垫付能力,并须在报名时提交垫付担保证明文件。
3.8 投标申请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报名时需提供售后服务地点及电话)。
3.9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10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11投标申请人必须在长春市内设有储备仓库及库存。(提供仓库具体位置)
3.12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
3.13投标申请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报名时需提供售后服务地点及电话)。
4. 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7月27日至2015年07月31日(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招标公告第3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9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该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