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60-15861177/2
招标编码:CBL_20150717_1621844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环保,商业服务,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江苏
招标人: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氧丙烷项目己由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建设,项目建 设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玉带片区,主厂区位于规划工业用地,南部罐区位于仓储用地,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预处理脱臭系统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石油化工,招标范围如下:
污水预处理脱臭系统 1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17%增值税发票);
3.4提供投标人通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3年(2012-2014)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新独立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提供投标人所销售的设备在同类或类似装置使用中无重大事故和不良投诉的承诺;
3.7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脱臭系统成功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9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且投标人必须与业主方进行技术交流及技术澄清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合同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且于业主方进行技术交流及技术澄清后,请于招标人通知的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按招标文件要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