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DKH-LYHB-201507-SB123
招标编码:CBL_20150716_17065978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受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夏国电吴忠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烟气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岛 EPC总承包工程《浆液泵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宁夏国电吴忠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烟气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岛 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性质:改造
交货地址:吴忠电厂脱硫现场
交货时间:吴忠电厂:
2015年10月20日前(#1机组);暂定2015年12月30日前(#2机组)
采购数量:两台机组用量。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四、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浆液泵(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只接受制造商情况下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5.1本标段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5.2 制造企业的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人民币及以上;
5.3 投标人必须具有四台300MW机组及以上脱硫工程使用过并成功商业运行两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并提供用户签署的证明文件或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证明文件须严格按招标文件中商务附录八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
5.4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
5.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6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质量保证(有效期内)认证证书。
5.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9投标人及其外协或外购厂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外协或外购厂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 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 行为。
5.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后,点击“招标信息及报价”选择相应的公告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5年07月16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