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博斯腾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十四期(库尔勒市-2015年度)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办水管〔2014〕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库尔勒市水利管理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建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博斯腾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十四期(库尔勒市-2015年度)位于库尔勒市哈拉玉宫乡和兰干乡境内。本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哈拉玉宫二支渠6.362km(0+000~6+362段)渠道改造及建筑物配套工程;兰干支渠7.868km(3+300~11+168段)渠道改造及建筑物配套工程。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施工标,1个监理标。第一标段:哈拉玉宫二支渠6.362km(0+000~6+362段)渠道改造及建筑物配套工程。第二标段:兰干支渠7.868km(3+300~11+168段)渠道改造及建筑物配套工程。监理标段: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计划工期:2015年8月20日-2016年5月30日。评标办法:施工标段均采用合理低价法;监理标段采用随机抽取法。监理标段发包价为:22万元。
3.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年审合格资质,同时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监理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年审合格资质,同时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7月21日-2015年7月25日从新疆水利网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10:30,地点为新疆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六楼巴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巴州水利网上发布。招标人:库尔勒市水利管理总站联系人:阿布力米提·加马力电话: 13899037768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洋电话: 18699642155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