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重庆
现就华能珞璜电厂1、2号机组(2×360MW)脱硫高效协同除尘节能减排改造工程脱硫高效除雾器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华能珞璜电厂1、2号机组(2×360MW)脱硫装置于2012年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并于2013年完成性能考核试验工作。其脱硫岛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技术,吸收塔为双托盘喷淋塔,设计脱硫效率大于97.2%。
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华能集团公司《关于提升重点控制区域燃煤机组环保水平的通知》(华能科环函〔2014〕368号)以及股份公司《燃煤电厂烟气协同治理技术指南》的要求,同时考虑到珞璜电厂是距离重庆主城区最近的火电厂,环保关注度高。本次改造按照脱硫入口粉尘浓度不高于40mg/Nm3设计,要求改造后脱硫出口净烟气雾滴含量低于20mg/Nm3,要求脱硫出口粉尘浓度(指飞灰、石膏、各种盐分、以及惰性物质等所有含固物)小于10 mg/Nm3(标态、干基、6%O2)。华能珞璜电厂1号和2号机组脱硫协同除尘节能减排改造工程计划2015年9月实施。
厂址位于重庆市西南方向的江津市珞璜镇,地处长江右岸,珞璜镇以东,距离重庆市中区35km。厂区北邻长江,西侧有川黔铁路通过,西北侧有白沙沱铁路长江大桥,西南面有珞璜火车站和珞璜机务段,交通十分便利。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1、2号机组脱硫高效除雾器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采购。本次招标模式为EP模式。
三、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 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应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系统协同除尘新建或改造项目并到达超净排放标准(粉尘排放浓度小于10mg/Nm3)的业绩,并须提供业绩合同、投产证明;
5.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 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9.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质量要求
合格。
五、工期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通过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7月9日9:00起至2015年7月13日17:00止,登陆网站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投产证明)扫描件、质量认证体系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等报名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41元,售出不退。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八、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温馨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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