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庄矿井副井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庄矿井副井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工程
2.2、招标范围:
新庄矿井副井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掘进体积5061m³,长度81.8m,支护方式:锚网索喷+钢筋混凝土浇筑。
详见“第五章 图纸与工程量”(含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意见答复、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满足《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50511-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2.5、工程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新庄煤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证书;
4.近三年来具有从事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业绩良好;
5.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有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类似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
6.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工程合同诉讼及建设系统不良施工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1)本项目通过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被邀请投标申请人,尚未注册成为采招信息网(www.zbxx.com.cn)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12日9:00至2014年9月16日17:00止。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投标申请人登陆上传报名文件(含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相关业绩合同等资料扫描件)进行报名事宜,接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
(1)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于采用“电汇”方式需人工审批,时间滞后,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顺利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如支付方式使用“电汇”进行购买时,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只能分标段下单,分标段电汇,不允许以个人电汇方式缴款。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时,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 标书费201409300401。
(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报 名: 联 系 人:王 帆
联系方式:010-8862 2152
手 机: 1326 9139 778
E- mail: wf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