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DKH-LYHB-201507-CL109
招标编码:CBL_20150707_17051094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北京
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GDKH-LYHB-201507-CL109
受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烟气脱硫节能改造工程衬胶管道供货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烟气脱硫节能改造工程衬胶管道供货
工程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富兴北路18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性质:改造
交货时间:本工程2台机组脱硫系统节能改造,2015年5月1日进行#1机组节能改造,2016年进行#2机组节能改造。首批衬胶管道到货时间:#1机组2015年08月25日,2015年09月05日前全部到货;#2机组预计2016年供货。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的权利。
四、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衬胶管道供货(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及其附件的供货以及竣工资料的移交和保修期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 本标段只接受制造商,制造企业法人应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5.2 制造企业的注册资金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3 投标人必须已有三个及以上工程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的物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证明,并提供用户签署的证明文件(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 不一致,以本条为准)。证明文件须严格按招标文件中商务附录八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如果有官方的正式文件证明投标人采用专利技术或引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 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内、外公开发行的印刷品中有关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图片资料同等有效;
5.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5.5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有效期内)认证证书。
5.7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8 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
5.9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 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 (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后,点击“招标信息及报价”选择相应的公告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5年7月7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登录网站注册。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