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YXY-ZB-2015-HW0605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生产网络系统深化设计方案生产网络系统安全设备及系统集成 已由 北京石油机械厂 以 ZBXMSP-1120 1506001批准,招标人为 北京石油机械厂 ,资金来源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是北京石油机械厂生产网络系统深化设计方案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结合北京石油机械厂新区建设,用以提升企业生产网络及信息安全防护水平为目的,对生产网络系统进行有效集成,确保企业网络及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生产网络所有硬件设备(网络交换机、服务器、安全设备)、虚拟化系统、备份系统的安装、调试、集成、测试、售后及运维服务,确保正常上线使用。
2.货物的名称和数量:
货物名称和数量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SSL VPN |
SSL最大加密流量(Mbps)≥100; SSL并发用户数(个)≥300;SSL新建用户数(个/秒)≥60; 设备大小1U;千兆电口WAN≥2; 千兆电口LAN≥1; 千兆电口DMZ≥1;电源单电源 |
台 |
1 |
2 |
上网行为管理 |
吞吐量≥1.2Gbps;并发会话数≥1,200,000;用户规模≥6000;网络接口≥6个千兆电口;电源单电源,尺寸1U |
台 |
1 |
3 |
流控设备 |
吞吐量≥600Mbps;并发会话数≥80万;用户规模≥800人;设备接口≥4个千兆电口 |
台 |
1 |
4 |
防火墙 |
三层吞吐≥5Gbps;七层吞吐≥700Mbps;并发连接数≥1,500,000;网络接口≥6个千兆电口;安装空间1U;电源单电源 |
台 |
3 |
5 |
IPS入侵检测设备 |
2U,含交流冗余电源模块,USB接口≥2, RJ45串口≥1, RJ45管理口≥1, GE(Bypass)接口≥6,个接口扩展槽位≥1 |
台 |
1 |
6 |
虚拟化系统 | 兼容现有市场上主流的存储阵列产品,提供HA功能,提供容错机制,支持虚拟机的在线迁移功能,提供将多台物理主机组成集群的能力,提供虚拟机的备份功能,提供基于存储优化加速的API,提供基于存储优化加速的API。 |
套 |
1 |
7 |
系统集成 |
包括集成服务和运维服务。 集成服务包括:企业已有的73台网络交换机、本次招标的网络安全设备、10台服务器、虚拟化系统、备份系统的全面规划、安装、调试和运维。 运维服务包括:设备的运维和网络的运维,每月一次巡检,每季度一次巡检报告。运行期间7×24小时远程支持,出现问题1小时响应, 4小时到现场服务,24小时内解决问题。 |
3.交货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地(A-45地块)
4.交货期及运维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硬件、软件的货到现场及系统集成不得超过30个日历天;运行维护周期为自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65个日历天。
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
6.最高限价:95万元人民币
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8.质量和技术要求: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
9.质保期和服务:质量保证期为3年。网络安全设备提供原厂商3年7×24小时服务。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卖方应尽快予以修理、更换,经修理、更换仍有缺陷不符合要求的,卖方应予以退货,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运行维护周期内实施系统设备和网络的运维,每月一次巡检,每季度一次巡检报告。运行期间7×24小时远程支持,出现问题1小时响应,4小时到现场服务,24小时内解决问题。
10.其他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 HYXY-ZB-2015-HW0605的招标文件。
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3年。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誉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履约能力。
3.具有类似项目的良好业绩及履约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实力。
4.有本地技术服务能力,能进行快速维护响应,并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及服务体系。
5.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有硬件设备厂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
6.对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保证使用者享有合法使用权。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必须具有销售许可标识。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
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年7月 3日至2015 年 7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需携带以下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以电汇方式向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文件,须填写汇款附言:“HYXY-ZB-2015-HW0605标书费”。
3.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标书费、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格证明资料及邮寄信息后 2日内寄送,采用收方付费的邮寄费用结算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7 月23 日 10时00 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8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电汇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账户,账户信息与本招标公告第四条的汇款账户信息内容一致。
4. 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5.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HYXY-ZB-2015-HW0605 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5 年7月23 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