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5-06-2079/01
受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华能新疆布尔津托洪台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110kV送出线路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华能新疆布尔津托洪台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110kV送出线路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
2、招标范围:华能新疆布尔津托洪台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110kV送出线路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3 近三年(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在高寒地区有类似风电工程的施工业绩
5.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通过 中国采招信息网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网站进行电子注册 ,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6.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7月1日9:00起至2015年7月5日17:00止,登陆网站上传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3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6.3.1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于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需人工审批,时间滞后,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顺利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系统支持个人网银及公司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或公司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的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如支付方式使用“电汇”进行购买,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只能分标段下单,分标段电汇,不允许以个人电汇方式缴款。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时,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标段编号:201506207901。
6.3.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3.3支付成功后,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3.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6.3.5招标文件费:每套1024元。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