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阿克苏地区发改委以阿地发改农[2014]561号文批准兴建。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补助及县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库车县铜场水库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全统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可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库车县草湖牧场3大队。主要建设内容是:滴灌面积1870亩。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新建泵房1座、沉砂池1座、铺设地埋管道15.86km、闸阀井34座、排水井31座。离心泵、自动反冲洗过滤器、施肥罐、变频启动柜各1台。架设10kv高压输变电线路4.2km,变压器1台。施工监理为一个标段。施工标段和施工监理标段均采用随机抽取法。施工标段发包价:2072820.91元;监理标段发包价:33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还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及建设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丙级(含丙级)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并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6日至1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对应“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10:30,地点为阿克苏地区招投标中心四楼开标室(阿克苏市北大街5-1号)。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及阿克苏地区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库车县铜场水库管理站;地址:库车县友谊路19号;电话: 13579397567;联系人:李超;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全统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市南大街7号;电话:0997-22002122200221;传真:0997-22002122200221;联系人:李文艺敬秀琴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