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工程设备安装分包工程招标公告【机电安装】
投资金额:100万元
所属地区:重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工程设备安装分包工程招标,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泸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区内)
2.2施工内容:
2.2.1风机、水泵、搅拌器、压滤机、膜系统、阀门、三项分离器等工艺设备安装;
2.2.2工艺管道、检修平台等制作、安装;
2.2.3配电柜、操作箱、仪器仪表、PLC、照明等电气设备安装;
2.2.4管线敷设、防雷接地系统连接;
2.2.5防雷接地检测、仪器仪表检测;
2.2.6设备单机调试,清水联动试车,调试期间配合调试。
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图纸为准。
2.3进场时间要求:2015年7月20日安装队伍及机具进场(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暂定40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5质量保证期:执行国家、四川省及泸州市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2业绩要求
提供1个污水处理项目设备安装工程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应具有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至少有3年的项目管理经验。
3.4其他要求
3.4.1技术负责人
(1)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至少有3年的项目技术管理经验。
3.4.2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预算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3 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5年6月30日起至至2015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接受邮寄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如需邮购招标文件,另行支付邮费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7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 刘经理
手 机: 18811122893
邮 箱: 2226482082@qq.com
Q Q : 2226482082(注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