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山西
就太原市华能东山燃气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隔压换热站工程所需高压变频柜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格的供货单位。
1.招标编号:GXTC-1535137
2.招标项目内容简述
2.1招标内容
2.1.1项目名称:太原市华能东山燃气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隔压换热站工程所需高压变频柜采购及服务。
2.1.2交货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3交货地点:太原市热力公司仓库或招标人指定本项目施工现场。
2.1.4交验方式: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2.1.5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不分包。
2.1.6 货物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2招标项目的服务范围
2.2.1产品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
2.2.2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卸车(卸车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
2.2.3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3.投标申请人资格及条件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制造商是具有国际先进技术的知名品牌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0万元以上人民币,具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提供国家质监部门近期颁发的产品或设备的检测报告;产品获得相应国家消防、CE、3C或EMC等认证。具有生产同类产品设备5年的生产经验;
3.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其在类似行业3年(2012年至2014年)大于或等于450KW的供货经验及完整业绩证明(该业绩项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招标人出具的证明书)资料;
3.3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并提供相关产品技术和检测报告;
3.4代理商投标须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且代理商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4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该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4.5产品获得的相应国家消防、CE、3C或EMC等认证证书;
4.6国家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4.7须提供具有在类似行业使用3年(2012年至2014年)大于或等于450KW且无质量问题的完整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招标人出具的证明书)资料;
4.8产品质量检(试)验报告。
4.9在投标文件中也应提供上述产品相关资料。
5.购买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7月3日止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售价800元人民币。含招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太原市。
6.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3日9时15分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
8.开标时间:2015年7月23日9时15分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标书前必须登陆网站注册。不注册的投标人将难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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