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DKH-LYHB-201506-CL097
招标编码:CBL_20150626_17035451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北京
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GDKH-LYHB-201506-CL097
受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电衡丰2×330MW机组脱硫节能改造工程电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国电衡丰2×330MW机组脱硫节能改造工程
标的物名称:电缆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交货地址: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3389号衡丰电厂#1#2机组烟气脱硫节能改造工程现场
交货时间:2015年8月20日
采购数量:电缆共计87395米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四、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衡丰2×330MW机组脱硫改造工程电缆(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本标段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5.2 制造企业的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上一年度末的总资产须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000万人民币及以上;
5.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两个及以上工程使用过并成功商业运行二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并提供用户签署的证明文件(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证明文件须严格按招标文件中商务附录八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
5.4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5 投标人须出示与本次招标供货范围型号相同或相近的电缆的由国家有效当局签发的国家强制性产品制造许可证、国家认可的试验单位签署的检验报告和3C认证书(报告中的参数应等于或高于国标同时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时应提供本次招标型号的电缆型式检验报告的查询网址,若网址查询不到或无法查询的,投标人须在评委会限定的時段内,提供原件供评委会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或逾期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6 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质量保证(有效期内)认证证书;
5.7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8 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
5.9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5.10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后,点击“招标信息及报价”选择相应的公告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5年6月26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汇款、存款、同城票据交换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若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须提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7月2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开标地点:北京市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