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热网工程已由任丘市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任发改投资备字〔2009〕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任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0%企业自筹,8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河北任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15年热力站控制设备采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交货期要求
标段名称 |
供货内容及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或主要工作范围 |
交付时间 |
2015年热力站控制设备 |
本次采购17座热力站用,38套板式换热机组控制系统及设备。 | 供货范围应包括:进线柜、动力柜、控制柜、电气元器件、变频器、可编程序控制器等与控制、动力有关的设备集成,所有仪表等与实现无人值守为最终目标的控制设备组成系统。 |
2015年8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
2、投标人应具有信息产业部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及以上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所供货主要设备厂家的质量和服务承诺以及设备产地证明,厂家授权书原件。
5、投标商或其制造商应在中国境内设有固定的机构,以保证具有能够及时提供现场指导和售后服务以及长期提供备品备件和维修服务的能力。
6、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9、具备3年以上实施热网工程监控系统的经验。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内至少完成3个类似工程热网监控系统业绩。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5日起至2015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下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同时将其清晰彩色扫描件发送):
(1)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5)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清单等内容);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以上资料作为报名文件,不按要求提供的,其报名申请无效,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业绩证明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暂定为2015年7月15日9时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