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50624_104410315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辽宁省
招标代码:04162015150319 脱硫除尘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硫除尘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硫除尘改造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硫除尘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2.3 建设规模:根据国家新的环保要求,对现有的五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一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进行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改造,三炉一塔。
2.4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5 计划工期:45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8月1日,2015年底前一座脱硫塔投入运行,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10月30日。
2.6 招标范围:自锅炉引风机后的钢烟道接口处(包括挡板门)至脱硫后合格烟气排放至大气为止的所有设施的设计、土建拆除及施工、设备制造、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所列资质中任一项方可进行报名:
3.1.1 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具备省级(直辖市)及以上环保部门(环保产业协会)合法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 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 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施工资质和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近三年承接的同类或类似项目建设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相关专业)、授权委托书、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和以上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 2015年6月24日至 2015年6月29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0元,信誉保证金50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5年7月15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登录后查看)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为 2015年7月15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