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批招标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等14个公路项目,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公路建设资金,该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等14个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共划分为4个合同包。各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公路等级、路线长度)、土建投资额、审批单位、合同包划分、工作内容情况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二、四合同包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第三合同包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质证书;同时投标人在业绩、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并携带下列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①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副本;②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副本;③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4.2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合同包招标文件及电子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注:招标文件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4.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11: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30(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邮编:830000电话:0991-5283019传真:0991-2574907联系人:宫艳
行政监督:0991-5281014纪检监察: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局)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楼邮编:830000
电话:0991-5892313 13579275351传真:0991-5892313联系人:何杨锋朱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