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昌吉市三屯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5年度实施方案已经新疆水利厅以新水办水管﹝2015﹞48号文批复,招标方案已经昌州发改投资﹝2015﹞536号文核准,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昌吉市三屯河流域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区位于昌吉市三屯河灌区,主要建设内容:下巴户渠0+000~10+800段、滨湖渠0+000~6+800段改造及配套工程、富强渠9+283~12+800段改造。本工程共划分七个标段,其中施工六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施工标:1标:下巴户渠0+000-3+944段(改造渠道3.944km,改建农桥1座);2标:下巴户渠3+944-10+800段(改造渠道6.856m,改建节制分水闸3座、农桥1座);3标:滨湖渠0+000~2+250段(改造渠道2.25km,改建农桥1座);4标:滨湖渠2+250~4+500段(改造渠道2.25km,改建农桥1座);5标:滨湖渠4+500~6+800段(改造渠道2.3km);6标:富强渠9+283~12+800段渠(改造渠道3.517km)。监理标:施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3.2监理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4日至6月2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易厅(地址: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科技馆负一层)。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昌吉日报》、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昌吉市三屯河流域管理处联系人:王青枝电话:0994-8382604 13039416116招标代理人: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刘丽梅电话:0994-2337772 13689917892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