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50615_1542964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人: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
受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其 甲醇水冷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须先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
1、招标货物名称、内容、数量、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及
交货方式
主要技术参数
备注
甲醇水冷器
详见
技术规格书
1台
自报最短交货期(不超过2个月)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甘泉堡工业园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落地交货。
1、介质:管程:甲醇合成器(两相)气体成分详见技术规格书,壳程:冷却水(循环水)。2、操作温度:管程70/40℃。3、操作压力(Mpa):管程4.7/4.65;壳程0.4/0.35。4、设计温度(℃):管程110;壳程60。5、设计流量(Nm?/h):管程535050.8。6、材质:管程06Cr18Ni11Ti;壳程Q345R。7、换热面积:1346㎡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2 投标人应具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及运输能力,可以是所供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并具有近两年同类货物供货业绩;
2.3 所供货物的生产制造商应具有并符合国家要求的对生产制造该产品所需的全部资质、资格要求,同时在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水平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对产品的包装、运输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报价人也必须满足其要求;
2.4 以授权经销商名义参与报价的报价人应具有货物制造商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主要产品);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购买及售价: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3.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6月15日09:00,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6月19日18:0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