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50611_1043916521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国能建湖沿河光伏发电工程,由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发改审【2015】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建湖县沿河镇蒿仑村境内鱼塘
2.2 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设计划为30 MWp。
2.3 计划工期:暂定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7月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9月3 0日;共88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建设光伏发电工程,工程建设规模为30MWp。 本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为:工程设计(包括勘探、测绘、可研,接入系统一次、二次报告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工代、竣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光伏组件、光伏组件 支架、逆变器、多晶硅及所有变配电设备、全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光缆及所有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光伏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由组件 支架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站内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等包括在工程施工范围内,送出线路政策处理费用按400万暂估价列入总价。投标报价不包括进场道路)。所有设备带电运行72小时为终点。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竣工等工作,最终实现交钥匙工程,具体范围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工作范围包括工程勘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以及相应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控制等全过程管理的工程总承包(EPC)。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册资本金1亿元及以上,应具备国内单体20MWp及以上光伏(或风电)电站或国内累计不低于30MWp的光伏(或风电)电站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程设计类(电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施工类(机电或电力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电气专业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
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成立工程项目部
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内,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被投诉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至 2015 年 6 月 1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