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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声屏障工程(第十一合同段)招标公告

2015-06-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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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声屏障工程(第十一合同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0608_15251999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00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1. 招标条件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粤发改交[2009]41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及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声屏障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进行的招标项目名称为: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声屏障工程(第十一合同段)。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项目(简称“广明高速二期”)起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吴家围,东接广明高速公路广州段,并与太澳国家高速公路 (广珠西线)交叉,经过顺德区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禅城区南庄镇,南海区丹灶镇、西樵镇,终点位于南海区西樵镇大岗村,西接广明高速公路西樵至更楼 段,并与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九江至小塘段交叉。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42.364km,分两期实施:目前实施第一期新建工程,包括起点林岳-吴家围立交至一环东线路段约7.35km和一环西线至终点大岗立交路段约13.38km,合计20.73km,工程投资约50亿元,其中建安费约35亿元、征拆及其他费用约15亿元;第二期工程实施拟利用佛山一环改造或高架方案,路线长约22.4km。

本项目按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33.5m,分离式路基宽16.75m。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其余技术指标符合交通部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要求。

其中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声屏障工程桩号范围为:K0+000~K7+344.297与K28+239.049~K41+623.181,合计约20.73km,工程内容为在此范围内的路基和桥梁上制作与安装声屏障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施工。建安费用约2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声屏障工程桩号范围K0+000~K7+344.297与K28+239.049~K41+623.181,合计约20.73km范围内的路基和桥梁上制作与安装声屏障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施工(其中已完成路段K0+420~K0+480右幅、K32+450~k32+630左幅、k32+335~k32+660右幅、k41+000~k41+160右幅、k41+000~k41+120左幅等不属于在本次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本合同段计划工期:共 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资格:①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主要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或临时一级执业证书),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证)。

(2)(2)项目总工:高级工程师(公路、桥、隧)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4 投标人在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3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处罚有效期内。

3.5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3.6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 库”中正式入库的有效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 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缴交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4.2 报名时间: 2015 年 6 月 8 日 10 时 00 分起至 2015 年 6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也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递交信用等级填报表(见招标公告附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5.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联系人:陈一名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cgym@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关键词: 合同 招标 工程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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