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立名目滥发职工福利、职工违规持股投资获利、配置公车超标、违规建高尔夫球场、多计成本少报利润、盲目投资导致巨亏……审计署20日发布11家中央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爆出这些央企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企业重大决策、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有的管理人员还涉嫌违法违纪。(6月20日新华网)
国家审计署刮起的这一轮“审计风暴”,牵涉到11家央企: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石油化工、烟草、军工、电力等领域,这11家央企总资产高达74996.14亿元,审计资产量占企业资产总额的50%以上,近4万亿资产接受了审计,相当于当年中国GDP的8%。
从披露的信息看,审计发现涉问题金额数百亿元人民币,问题主要集中在招投标方面,违规招标金额总计达487.28亿元。其中,又以中石油、华润集团的违规招标情况最为严重,分别占到违规招标总金额的53%和24%。
换句话说,这两家央企的违规招标占到被审计的11家央企的四分之三以上。而这两家央企也恰恰是最近中纪委反贪风暴中“受灾”最严重的央企,中石油“窝案”和华润董事长宋林都因涉嫌贪腐而面临纪检部门的调查。腐败“重灾区”同时也是违规招标最严重的地方,这种“巧合”实在颇堪玩味。
进而言之,央企违规招标的问题,也一直都是个老大难问题。两年前,国家审计署曾审计15家央企,发现中石化、中国电信、一汽、武钢等央企存在违规招标情形。在京沪高铁工程中,国家审计署经过3年跟踪审计,同样查出招标不规范、违规分包等问题,涉及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央企。
按说,我国的《招标投标法》已实施了10多年,国务院也发布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再加上包括涉事党内处分规章制度在内的相关法律体系已较为完善,国家对于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已经越来越严格。以前,审计署只对重大项目进行审计,现在已逐渐规范,对项目所属的央企进行审计。但审计出现问题后,只谈违规而不谈担责,不追究刑事责任,还是无法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客观上也助长了包括有关人员渎职、滥用职权,甚至贪污受贿等问题,需要在深化改革中得到解决,最终实现对央企违规招标“零容忍”。
毛泽东最早提出了“共和国的长子”概念,如今很多人都把中石油、中石化等等央企视为我们的“共和国长子”。在这个意义上,央企违规招标,不但有违于国家与人民的利益,也属于不符合“长子”身份的“坑爹”做法,更与国务院提出的建设“阳光央企”的理念存在相当的距离。可以说,打造“阳光央企”,第一步就需要清理招标腐败,与违规招标说再见,让阳光照进招标投标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