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市[2007]72号、省、市有关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本工程已由德发改投资[2013]1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德庆县永丰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在全镇辖区内建设垃圾屋40间,垃圾池34个,垃圾收集点36处等;建安费约49万元;工期要求3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单位要求:
3.1 投标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省外一级)(临时证提供延续注册申请证明),且已办理肇庆市年度或季度IC卡的企业。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4.1 投标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3建造师注册证和注册执业印章、施工员证、安全员证、被授权委托的投标员卡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合同、身份证;
4.4 2011~2013年经审计财务报表;
4.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6投标申请企业的肇庆市年度或季度IC卡;
4.7以上资料必需提供与原件相符并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一式三份,原件核查后退回),由投标员携二代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到场报名。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时间:2015年6月4日至6月10日上午9:30-11:00分,下午3:00-5:00(北京时间)。
5.2 报名地点:德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德庆县德庆大道林业局一楼,联系电话:0758-7788599);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则重新组织招标;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
七、联系方式:
7.1 招标单位:德庆县永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758-7435202;
7.2 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58-6913619。
德庆县永丰镇人民政府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