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50601_15092323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人: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受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于近期邀请合格投标人对阜康矿区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排采工程及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1项目地点:新疆阜康矿区(离阜康市区20-70公里)
2.2招标范围:排采工程及技术服务包括40口井,井深在800m-1800m范围。提供排采设备、排采技术服务及排采工程服务。
工作内容包括:本排采工程共计40口井,单井排采时间为12个月(以排采设备运行之日起计365个日历天);按照甲方排采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写单井《下泵施工设计》和《排采方案设计》;负责排采设备的选型与采购;负责自动化设备的选型采购配置及与排采设备的匹配;负责安装、调试排采设备以及设备运行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负责指导地面建设单位完成排采井井场标准化建设、排采地面流程及对接;根据实际需要,编写《修井作业设计》;
协助招标单位进行排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针对招标单位排采工作人员进行排采工作的培训;制定合理的排采制度,并指导执行。
2.3工期:
排采设备安装工期安排为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排采设备供货能力、排采工程服务能力及排采技术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4 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技术人员。
3.5 近三年油气行业工程技术服务或排采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二个(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为准)。
3.6财务要求:资产负债表显示偿还能力良好;损益表显示利润状况良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结论良好,企业有无财务信用等级。
3.7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4.报名起止时间: 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7日;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二份)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④开户许可证、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⑥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验原件留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直接投标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⑧有效合同(合同验原件留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等证件资料。其他证明公司设计和施工能力的证明文件,公司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及邮箱)等纸质资料送至。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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