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C-151178
招标编码:CBL_20150601_15097028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
招标编号:HTC-151178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中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项目名称:鸡西分公司37座加油站油气回收节能改造工程;
1.2建设规模:中 心站(鸡西)、和平站(鸡西)、阳光城站、西苑站、北站、西鸡西站、银东站、兴农站、永安站、东海站、哈达站、新华站、明德站、下亮子站、平阳站、向阳 站、和平站(密山)、铁西站、三合桥站、铁北站、知一站、恒山站、平岗站、迎春站(穆棱)、福录站、林东站、南环站、河西站、中山阳站、柳树站、兴源服务 区站、城南站、马桥河站、下城子站、湖水站、中山阳站、林西站等37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程的土建、安装部分。
1.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内容(不包括甲供设备、设施、材料明细表中的项目)
1.4实施地点:鸡西市;
1.5计划工期: 155日历天;
1.6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化工石 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2.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登记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企业登记的联系人相符);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7)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
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王 帆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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