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青海
1.招标条件
青海大唐国际共和三期10MWp光伏并网发电工程于2015年2月9日取得了青海省发改委《青海大唐国际共和三期1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备案(青发改能源力备字〔2015〕1号)。对青海大唐国际共和三期10MWp光伏并网发电工程EPC总承包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人将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合同项下的支付。
2.项目概况
青海大唐国际共和光伏并网电站工程规划容量50MWp。其中一、二期电站装机40MWp,已于2013年12月并网发电。本期工程装机容量10MWp,占地面积约19.70公顷,采用10%单晶硅、90%多晶硅电池组件和采用60%固定式支架和 40%可调式支架,采用电池组件横向布置、分散逆变、一级升压、集中并网方案。
3.工期要求
本项目计划2015年7月20日开工,2015年10月20日前全部并网发电。
4、招标范围:
青海大唐国际共和三期10MWp光伏并网电站工程为EPC总承包,要求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与光伏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匹配,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所有站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进站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设备安装与调试;逆变升压系统试运行及验收;并网调试相关的协调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送出线路至电网指定接入点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供电、安全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主体工程项目包括:
(1)施工图阶段的详勘工作及交底;
(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以及安全实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要求。
(3)所有设备、材料(包括发包人采购的)卸车、验收、代保管及二次搬运。
(4)逆变升压室、升压站扩建部分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5)站区道路硬化、照明、绿化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6)35kV升压变压器设计、施工、安装及调试。
(7)光伏场内照明设施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8)站内道路及检修道路设计、施工及验收。
(9)光伏场地围栏(含围栏)内所有土建、设备安装工程(包括支架、电池组件、逆变器、35kV变压器、汇流箱、开关柜、电缆、光缆敷设等及设备安装调试)设计、施工。
(10)站内通信保护设备的设计、安装及调试。
(11)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
(12)光伏场地到电气综合楼间的光缆、电缆的敷设及电缆终端的制作接线。
(13)光伏场区至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线路与施工,电缆及光缆的敷设、检查、试验等。
(14)光伏场内安保视频的设计、施工及调试。
(15)光伏场内防雷接地网的设计、施工及调试。
(16)对并入已有的AVC、AGC设备通信接口进行设计、施工、调试。
(17)110kV升压站内扩建35kV光伏进线间隔的设计、施工及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等。
(18)110kV升压站内扩建部分的通信、监控、保护、远动、计量等设备的设计、安装、电气接线、调试、试验等。
(19)所有电气设备的传动及试验(包括一、二次设备,直流系统,涉网相关试验等)。
(20)站区大门设计、施工。
(21)水泵房、工具间的设计、施工等。
(22)管理站生产、生活用水工程设计、施工。
(2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绿化及植被恢复,并达到环保及水保评审意见的标准。
(24)备用电源、线路(柴油发电机)设计、施工。
(25)场内排水、防洪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26)其他。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的通知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集团公司系统招标的代理服务费只向中标人收取。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就以上招标范围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5、 资格审查条件:
5.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制造商、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牵头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可为系统集成施工企业、光伏电池组件生产厂家、设计单位。
5.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
5.3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同类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5.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针对牵头人为制造商应满足:国内、国际有实力的电池组件制造商,其注册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应具有3年以上光伏设备生产及管理经验,年生产能力5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电池组件已有1年以上国内外安全稳定运行业绩。其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的,须满足电力设计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的设计单位。其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的,须满足电力施工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三级资质。
(2)针对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应满足:电力设计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在近5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个及以上EPC总承包电力工程和1个以上光伏电站设计的业绩。其联合体成员为制造商的,应满足国内、国际有实力的电池组件制造商,年生产能力1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其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的,须满足电力施工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三级资质。
(3)针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的应满足: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有10MW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的集成商。其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的,须满足电力设计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的设计单位。其联合体成员为制造商的,应满足国内、国际有实力的电池组件制造商,年生产能力1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
6.报名时间要求
6.1符合上述第5条“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请于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5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时~11:30 时、下午14:00 时~17:00 时)按以下要求报名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标段的报名手续。
6.2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见后)
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诉讼情况;近三年(2011年1月至今)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用户证明文件中须注明发包人名称、规模、使用时间、同类型设备的规格/型号和发包人的联系方式)和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相关资料等。
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潜在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资格。
6.3潜在投标人通过网上报名信息核实后,即可申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金额3010元。
7.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达到招标公告资质业绩要求的投标人,终止其投标)。
8.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暂定2015年6月xx日。
8、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9日-6月5日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